2013年11月,剑河县老屯村村民张某因自家养的鸡突然死亡,疑是有人投毒所致,遂向观么乡派出所报案。
民警接警后当即在村干某某的陪同下向张某了解其社会人际关系。张某把自己过去与本村吴某因在经济往来、生产交易活动中闹过不愉快得事实告诉了民警,但其并不是就怀疑自家鸡被毒死是吴某所为,而陪同调查的村干却违背保密原则,电话告知吴某说,“张某怀疑此事是他所为”。吴某听后当即赶到调查现场,指责张某无凭无据诬陷自己,损坏他的名誉,要求其赔礼道歉。张某也借此机会把对吴某的不满进行口无遮拦的宣泄,至此双方矛盾越积越深。
为了使张某与吴某能够化干戈为玉帛,2014年1月27日,观么乡派出所会同村两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未果。3月3日,经吴某申请,在观么乡党委组织员杨方富的带领下,观么司法所、派出所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吴某以张某损坏自己名誉为由,要求张某向其赔礼道歉,并按乡风民俗给其放炮挂红;张某也辩称自己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只是向民警陈述自家与吴某家过去存在纠结,并未指名道姓是他,而且在发生纠纷争吵时,双方的情绪都激动,所说的话都是无凭无据的,因此不同意吴某提出的要求。由于双方互不相让,一度在现场举拳对峙。
为尽快化解两人矛盾,找准此次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工作人员向两人的邻居进行调查了解,得知吴某与张某两家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亲戚关系:张某是吴某四弟的亲岳父。于是工作人员联合两家亲戚一起对双方进行耐心的劝导,希望双方都能从维护亲情和家庭团结的角度出发,相互包容,不要因小失大,破坏了原本和睦相处的亲戚关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法结合的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一宗相持近四个月,有可能损害亲戚关系的矛盾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姜思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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