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民生连线

热搜: 黔东南人口 凯里的士 阿幼朵 苗乡侗寨

县市直达: 凯里 丹寨 麻江 黄平 施秉 镇远 岑巩 三穗 天柱 锦屏 黎平 从江 榕江 雷山 台江 剑河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连线新闻 > 焦点关注 > 正文

离婚时拿了分手费 前夫现在要卖房被逼又掏10万
作者:发表于:2013-03-29 08:47:26 来源:

赵先生与杨女士去年年底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河西的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付给女方150万“分手费”。但是,都掏了150万了,两人这个婚没离干净,一个小小的麻烦,就让赵先生又“破费”了一大笔。

原来,两人离婚后,杨女士拿了150万走人。但是,杨女士提出自己不是南京人,无房落户口,只能暂时把户口放在老房子。赵先生当时也没觉得是个事情,就同意了。但是最近国五条公布后,赵先生急于出售河西的这套房,但是就因为杨女士户口在房子里,先后3家来看房的买房人最后都不买了。这下赵先生着急了,催杨女士迁出户口,但是杨女士再次提出,自己那150万花得差不多了,还是没钱买房,如果赵先生要她迁户口,要再付给她20万,让她买个小房子付首付。赵先生当然不肯再掏这个钱,诉讼到法院,要求杨女士迁出户口。但是,户口迁移不属法院审理范围,故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赵先生万般无奈,到沙洲司法要求调解。调解员充分了解情况后,虽然觉得杨女士要求过分,但是现在生活确实出现问题,而赵先生现在急于卖房,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赵先生向杨女士支付了10万元,女方写下承诺书,3天内迁出户口,将户口迁至其父母家,此事才得以了结。

[收藏] 责任编辑:

上一篇 :小偷入室行窃后在熟睡失主旁大便炫耀惹怒警方

下一篇 :“小三”因与有妇之夫同居生子 被判重婚罪获刑

相关阅读

维权参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