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不断创新督办形式,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县“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明确督办任务。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结束后,选任联工委及时将234代表建议、意见汇总,在交办会上将意见转交给县“一府两院”的同时,将代表意见办理工作进行分解督办,明确督办工委和常委会督办领导。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挑选出21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带全局性的代表建议意见列为重点督办件,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督办。
二是认真筹划监督议题。常委会在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经济发展开展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代表意见,选择一些代表关注度高、反映较强烈的关注民生的建议意见依法开展监督。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收到关于道路交通的意见建议56件,占意见数的24%,人大常委会于是决定将县交通运输局列为2013年首个被评议工作部门;针对群众日益关注牛肉注水等食品安全问题,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本县消防隐患多的现状,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对农村消防安全的专题询问。
三是加大跟踪问效。人大常委会组成督查组,加强跟踪问效。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过程中,对于影响较大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建议,组织提建议代表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看落实方案是否可行,措施是否得力,效果是否明显。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召开县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汇报会,对于领导重视,行动快、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于行动迟缓、消极应付的提出批评,督促其立即纠正。在收到县人民政府的答复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及时深入基层或电话与代表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掌握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真实意见。
目前,237件代表建议意见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答复率为100%,面商率达121.94%,一次性答复满意率为97、47%,其中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各办理3 件,一次性答复满意率为100%,县政府办理231件,满意率为97%,仅有6件为不满意件,已及时转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刘跃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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