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剑河县政府办消息 2月下旬,剑河县211名住院病人及时获得县民政局发放的首批次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今年是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的关键之年。剑河县把解决民生列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来抓,按照省州关于加大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力度的要求,对上年来住院病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调查核实,确认211人符合今年首批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并按规定的救助比例予以救助。剑河县2012年首批救助资金达36.77万元,人均救助金为1740元。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