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剑河县从6月20日起,在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全面启动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核心是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的110种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所有基本药物,按照由省一级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招标采购,形成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配送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加价产生利润,利润部分由政府给予政策补偿;药物品名、规格、单位、进价、销售价格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各种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将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合理补偿等途径解决原来由患者负担的药品加成部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医疗服务需求,使“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医改工作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夏永忠 彭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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