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剑河景区景点酒店评星  最高奖励30万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03-07 09:00:47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今后,剑河县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新评定的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点),以及新评定的三星级以上的旅游宾馆酒店,均可获得县委县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这是该县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规定的。

 

    新出台的剑河县《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明确奖励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新评定的国家3A级以上级旅游景区(点)和三星级以上旅游宾馆酒店。其中,经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新评定的国家5A级、4A、3A级旅游景区(点),将分别获得3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的政府一次性奖励;新评定的五星、四星、三星级旅游饭店,将获得6万元、4万元、2万元的政府一次性奖励。同时还对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休闲农业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示范点以及获得旅游行业评定的“全国百强”、“全省十佳”称号的旅行社给予一定的奖励。(夏永忠)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剑河设立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基金
下一篇:剑河:深山野生山菌充盈乡场(图)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