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夏永忠)为确保在县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国有资产不流失,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资金、物资等国有资产得到妥善处置,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剑河县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国有资产和文件档案移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的机构务必在10月30日前对本单位的债权、债务及资产进行认真清理结算完毕;对本单位的档案进行整理,建档立卷,尽快移交给行政职能划转后新组建的机构管理。同时从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清理小组,指导涉及撤并的21家单位的资产、财务进行清理。
由于准备充分,宣传到位,工作扎实细致,此次县政府机构改革撤并单位资产、财务清理工作进展顺利。到10月30日,清理移交工作全面结束,共移交固定资产5601.4万元,确保了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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