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消息 日前,剑河县人民政府与县财保公司签订协议,为该县51790户农户支付了150万元的保险金。
剑河县境内山高坡陡,溪河谷深,且农村住房多为木结构,各种灾害频繁。因各种自然灾害和火灾而致贫、返贫的现象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给农民脱贫致富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为拓宽农村受灾民房的资金救助渠道,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缓解政府的救灾压力,剑河县委、县人民政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积极筹资150万元为全县51790户农户支付了灾害保险金,保险期为一年。
据了解,根据协议规定,在保险期内,农户因火灾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毁损,经相关部门认定,每户可获保险公司最高赔付7000元的赔偿金。此项举措是剑河县推出民政救灾“商业化补充、民政救助相结合”的农村救灾工作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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