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李建华 特约记者石庆伟) 8月27日,记者从剑河国税局获悉,为鼓励干部职工子女好学上进,自强不息,在积极营造和谐国税机关和“家”文化建设的同时,该局从今年起对本局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凡是考取普通高校的子女给予奖励。奖励范围为必须是参加高考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子女;奖励标准为考取省外院校1000元,省内院校800元。私立学校的录取生和高价自费生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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