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以县域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基础,以县辖区为单元的区域经济,该县结合全县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要素,坚持“旅游促动,城镇带动,投资拉动,文明推动”四轮驱动、相互促进的战略,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坚持“旅游促动”战略,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充分利用省旅游优先发展区建设及世行贷款贵州省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机遇,着力抓好精品旅游景区和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力争将温泉和仰阿莎湖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建成新县城—仰阿莎湖—温泉和新县城—仰阿莎湖—百里阔叶林—八万山两条旅游精品线路,集中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民族旅游村寨。大力培育和发展民族歌舞、民族服饰、民族饮食和民族民间工艺加工产业,抓好革东八郎古生物化石标本和苗侗服饰文化、民族特色食品、民族药业的研究与开发,推进民族文化和旅游商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进程。到2010年,把剑河发展成为全州乃至全省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
坚持“城镇带动”战略,建设专业旅游城市,提高城镇化水平。着力抓好区域性城镇建设,把县城发展为连接东西南北经济区板块的枢纽中心,打造成极具苗侗民族特色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到“十一五”期末,全县城镇扩容5平方公里,新县城人口力争突破5万人,力争人口城镇化水平达25%以上。
坚持“投资拉动”战略,增强借助外力发展自我的能力。积极争取国债、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土地融资、招商引资、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利用金融资本、经营性行业拍卖及特许经营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合理回报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年均达1.6亿元以上,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保持20%增长,引进外资达2亿元。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5%以上。
坚持实施“文明推动”战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面向城乡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坚持依法治县,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推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家庭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在2010年前将县城建设成为省级优秀旅游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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