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阻碍法院执行,黔东南榕江一男子被罚款8000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3-02-01 17:15:00  来源:榕江县人民法院  

  “由于自己法律意识薄弱,不了解实情,只忙于个人出行,对执行任务的法官进行辱骂。通过法官沟通与教导,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我愿意接受处罚,请求法官对我从宽处理。”近日,榕江县朗洞镇某村村民王某主动来到法院向法官认错。
 
  榕江法院执行干警到朗洞镇某村调查核实一起执行案件有关情况,王某作为案外人,不但不配合法院执法,还带头采取哄闹、辱骂等行为,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1月29日,在榕江法院拟决定对王某拘留处罚时,王某主动到榕江法院,承认其阻碍执法和辱骂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自愿接受处罚。榕江法院遂根据违法情形和实际情况,决定对王某罚款8000元,王某当日即缴清了罚款,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配合法院执法办案。
 
 
  法官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否则,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一县2023年元宵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