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局党委工作要求,黄平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宣传行动,期间成功规劝一名逃犯投案自首。
行动期间,新州派出所深入各个
社区、村居、街道、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走访在逃人员家属等方式,向群众及家属讲解了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方式,以及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意义和义务,并鼓励大家积极举报,协助公安机关追捕在逃人员。
3月16日下午,新州派出所接到一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该男子自称潘某某,因涉嫌一起敲诈勒索案,现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立即对这名叫潘某某的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经查,潘某某于2022年8月份涉嫌一起敲诈勒索案,该案件由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侦大队立案侦查,潘某某在该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刑侦大队于2022年9月1日对其上网追逃,在重拳打压,浓烈的宣传中,潘某主动到新州派出所自首。
黄平公安提醒您
广大群众应积极提供线索并规劝在逃人员主动投案,得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