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21时许,黎某驾驶一辆白色轿车,沿镇远行驶至江凯河大桥时,与驾车出城的宋先生发生碰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黎其因驾驶证已被吊销,在发生事故后害怕被公安机关处罚选择驾车逃逸。案发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和驾驶员黎某,于2小时成功侦破此案。事后,黎某积极与受害人宋先生协商赔偿,并取得了宋先生的谅解。
最终,公安机关对黎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以及所驾车辆未年检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00元的处罚。
公安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能逃逸,及时报警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将他人及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王凯 丁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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