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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杨碧湘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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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13 16:49:01  来源:锦屏县人民政府网  

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
 
杨碧湘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杨碧湘同志锦屏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贤标同志县隆里古城保护与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
 
刘宗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宗梅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
 
彭泰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锦府任〔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彭泰生同志任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所长;
 
  胡艳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龙安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平秋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列同志任县公安局隆里派出所所长;
 
  免去范洪鸣同志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锦屏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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