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东南州2023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12-13 10:40:53  来源:黔东南州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经州政府批准,现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州庆、中秋节、国庆节和苗年、侗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州庆:7月23日(星期日),根据《条例》关于“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的规定。7月24日(星期一)至25日(星期二)放假,共2天。
 
  七、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八、苗年:11月19日(农历十月初七,星期日),根据《条例》关于“自治州成立纪念日、苗年或者侗年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的规定。11月20日(星期一)放假,共1天。
 
  九、侗年:12月13日(农历十一月初一,星期三)放假,共1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2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本周以多云到晴天气为主,周末将出现初霜……
下一篇:黔东南两地发出倡议:请广大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