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 " 老干妈 " 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此前报道:
贵阳警方通报:3 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与腾讯签合同 已被刑拘
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 2020 年 7 月 1 日发布通报:近日,我局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 老干妈公司 " ) 报案称 : 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腾讯公司 " ) 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
经我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 ( 男,36 岁 ) 、刘某利 ( 女,40 岁 ) 、郑某君 ( 女,37 岁 ) 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目前,曹某等 3 人因涉嫌犯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
2020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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