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我们老百姓砍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需不需要办砍伐证……”这是出现天柱县森林公安局流动警务室前的情景,森林公安民警正在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一一解答。
“我们农民采伐自己种的树也违法吗?”、“那我们砍伐哪些树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画眉鸟还能养吗?”随着近年森林公安的宣传不断推进,广大百姓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近段时间森林公安局办公室几乎每天都要接到类似这样的询问电话。
一边是执法办案,一边是法律宣传。森林公安局在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以党史教育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根据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在职在编民警少,每个乡镇还达不到一位在编民警的实际情况,决定以党员民警为先锋岗,以片区派出所为单位,推出森林公安流动警务室,做到每一辆警车就是一个流动的警务室,警车开到哪里,为民办实事就落地在哪里,法律宣传就跟进到哪里。
森林公安流动警务室,是群众参警议警、警务协商、为民办实事、民主监督的新平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了"畅通民意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创新警务模式,促进警民和谐,实现林区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使林区民意得到及时汇集研判和反馈。同时,森林公安流动警务室还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森林消防、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保护和宣传、警示教育、协调调处山林纠纷、介绍办理采伐证流程等。深入村寨、农户中开展入户访查,听民意、解民情,积极帮助群众解决难题,深入推进“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新“四小工程”,打造新时代和谐警民关系。
提起森林流动警务室,4月15日,邦洞街道三团村的村民刘叔叔说:“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学到这么多知识,太感谢你们森林公安了”。4月21日,在天柱县坌处镇三门塘村,当森林流动警务室的标语刚挂上墙,就有20来名群众来咨询森林防火、办证砍伐、养画眉鸟等事宜。自流动警务室设立以来,共进村寨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300人次,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7个,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此举,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吴就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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