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三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半坡至大塘公路K2+100处,当地村民擅自在高挡墙填方上栽植杉木,杉木长大将会造成挡墙坍塌,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上构筑设施、种植作物,禁止任意利用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者排放污水”的规定,2月3日,三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种植杉木进行清除,消除了安全隐患,保护了路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进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公路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清理整顿,既优化提升了公路路域环境,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保护了路产路权,又美化了路容路貌,为构建安全、畅通、舒适、高效的公路通行环境,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奠定了基础。(吴名英、李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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