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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男子用假证开车,花 150 罚 5600 拘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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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3 09:32:0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有效整治交通违法,净化交通环境,预防事故发生。贵州省施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提升科技执法水平,依托天网、电子卡口、集指平台等设备,精准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月30日下午,随着一阵急促的报警提示音响起,交管平台发出贵H85**3号小型普通客车预警信息,显示车辆未年检、无保险、车主无驾驶证。民警根据预警提示,快速作出反应,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核查。

  驾驶人刘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表现出神色紧张、目光闪烁。民警对行驶证进行核对,与系统提示信息一致,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驾驶人刘某。但系统提示刘某无驾驶证,刘某却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让民警觉得意外,立即对驾驶证进行核验,发现与正规申领的证件在材质、工艺上明显不符,经系统核查,刘某确实没有驾驶证登记信息,存在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重大违法嫌疑。

  在询问中,刘某讲述了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和经过。原来在2018年,他在路边看到办证小广告,因自己没有驾驶证,又想侥幸开车,便在网上花150元买了这个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原本企图在遇到民警检查时能够蒙混过关,没料到最终在无证驾驶的基础上,还给自己加了一项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现在感到追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的车辆进行暂扣,并收缴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对刘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款5600元,并给予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车出行直接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保持安全文明规范驾驶,避免发生事故,不可因侥幸而违法,带来安全隐患,最终害人害己。(文/图:李天红/彭启成)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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