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凯里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式启动。
8月2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一位职工到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窗口向工作人员咨询,“听说现在有新政策,老旧小区安装电梯也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窗口人员详细了解该职工所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具体情况后,确认该职工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并详细告知他所需提供相关材料。8月30日,该职工带齐相关材料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成功为该职工办理了该笔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提取对象及范围为:(一)黔东南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且为自住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二)实施加装电梯的自住住宅已被列为黔东南州(含县、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提取频次及额度为:在自住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12个月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就电梯加装费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所有权人加装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不含电梯运行资金、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为:(一)自住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或方案(内容需含费用分摊方案)原件。(二)加装电梯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婚姻证明材料。
目前,凯里市已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办理此类业务的缴存职工,均可按以上规定申请办理。凯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真切关注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搞好服务,以饱满的热情优质高效为缴存职工办好每一笔业务。(通讯员 文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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