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我州6月1日起在全州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9-06-02 09:57:14  来源:  

 

    本港讯 (记者 杨懿)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州将于6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征价格调节基金。

 

    据介绍,先行开征的行业为邮政通信行业、金融保险行业、电力行业、成品油及燃气经营企业、城镇自来水供水企业、烟草行业、文化娱乐、服务业、广告经营业、矿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州内已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煤炭产品外,其他一律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总额的1‰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统一由州和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征税时一并征收。

 

责任编辑:dreamlak【收藏】
上一篇:丹寨精心编织搭建农民工就业网络
下一篇: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问答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