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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一男子在黔东南安装GOIP设备帮助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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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9 10:11:55  来源:天柱县法院  

  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架设GOIP设备帮助电信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张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对张某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案情回顾
 
  被告人张某某在“事密达”APP认识上游电信诈骗人员,在其要求下,明知其在利用GOIP语音网关诈骗设备实施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仍在酒店帮其安装GOIP语音网关诈骗设备实施诈骗。被告人张某某帮助上游安装语音网关设备进行电信诈骗非法获利35788元。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为非法安装的GOIP设备提供任何帮助,也不能将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售、租售给他人。切莫贪图小利、心怀侥幸,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只会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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