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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罚金!追赃!赔偿!道歉!只因出卖手机号和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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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4 10:05:31  来源:天柱县法院  

  一些人以为,只要不出卖个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出卖电话号码、验证码问题不大。殊不知,只要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论是身份证号还是手机号,都会面临判刑、罚金、追赃、赔偿、道歉等代价。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某、周某、张某、程某、尹某非法牟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他人手机号码、验证码并出售获利,涉案数额分别达到1万余元至8万余元不等,个人获利分别达到1万余元至6万余元不等。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依法判决五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1000元至40000元不等,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分别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574元至60667.5元不等,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非法出售、非法提供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切勿贪图眼前非法利益以身试法,否则,由此付出的巨大代价将会让你悔不当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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