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牛是各少数民族地区酷爱的一项活动,有人利用人们对斗牛的喜爱,以“卖牛”的幌子进行诈骗。2023年6月13日,
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赃款40100元。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抖音、快手、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上发布虚构出售斗牛的信息,向有意买牛的被害人谎称自己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买牛交付定金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仅仅两个月时间,李某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财物共计50106元,已退赔10006元。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出售斗牛的信息,骗取他人财物50106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广大群众在网上和他人交易时务必谨慎,提高警惕,以防犯罪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1、在网上购物时候,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官方的购物网站。
2、购物时,千万不能直接给对方汇款,转账必须使用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支付工具,遇到购物纠纷及时向官方申述维权。
3、不要轻信互联网上发布的一些低价商品交易信息,这些往往是骗子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