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要去外地考试,没有钱,跟我要路费,过了几天又跟我说手机坏了,跟我要钱买手机...,反正每次我都打钱给她。后来到8月份,微信被她拉黑了,电话也打不通,我担心她出事,就来派出所问问,结果派出所的警察说我被骗了。”检察官在听取杨某某意见的时候,他这样向检察官说道。
你以为遇见了爱情,其实是一场网恋骗局,与你恋爱的可能是个妙龄女子,也可能是个抠脚大汉。近日,
天柱县检察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诈骗案,就是以“网恋”为由诈骗被害人的,最终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以来,潘某某在连信、微信等聊天软件上冒用女性龙某思的个人信息注册账户,认识被害人杨某某后,认为杨某某容易上当受骗,便向杨某某自称是某大学的贫困学生,在取得其信任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之后潘某某就以更换手机、到外地考公务员等理由骗取杨某某钱财,杨某某通过微信、连信转账、发红包的方式向潘某某转钱,潘某某共骗取杨某某21000余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你在网恋,他在诈骗。近年来,犯罪分子以婚恋交友为名,为自己设立各种“人设”,虚构各种事实骗取财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增强反诈意识,防范各式骗局,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婚恋交友中一定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更要特别留心防范犯罪分子编织的“甜蜜陷阱”,避免陷入情感骗局,网恋多陷阱,蜜语莫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