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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 扎实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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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7 10:56:49  来源:法制生活报  

  近年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暂予监外执行突出问题,从用好调查核实关、把好庭审监督关、抓好病情复查关三个方面开展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用好调查核实关,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该院在办理案件时,将病情诊断意见、罪犯的社会危险性等作为重点审查范围,必要时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开展调查核实,防止伪造病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严把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关口,实现了从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的转变。在办理罪犯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时,因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疾病诊断意见系省外医院出具,为核实病情诊断意见的真实性和病情是否符合保外就医范围,承办检察官远赴湖南开展调查核实。
 
  把好庭审监督关,推动案件实质化审理。为进一步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确保案件质量,该院严格按照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庭审理的要求,派员出席法院庭审并发表检察意见,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监督,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理以来,人民法院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均派员参加庭审开展监督。今年4月,在办理罪犯刘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时,因刘某某病情严重在湖南省住院治疗,为确保案件程序的顺利进行,承办检察官与法官一道前往刘某某治疗医院开庭审理该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抓好病情复查关,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执行。在社区矫正日常检察中,该院紧盯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情况,定期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身体状况及每三个月病情复查情况开展检察,防止“一保到底”,不断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管的监督力度。今年4月,天柱县社区矫正机构委托该县医院医生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林某某开展病情复查实地鉴别工作,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前往罪犯住所进行全程同步监督,保证病情复查的合法、规范、有效。(通讯员:刘治谱)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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