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返黔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黔东南一男子被处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11-30 15:48:15 来源: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9日,警方依法处罚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案件。
11月23日,吴某某(男,贵州省
从江县贯洞镇样洞村人)从省外返回
从江县贯洞镇,在做完“落地检”之后,便返回样洞村一组家中,在家进行居家健康监测。11月25日上午,吴某某驾驶摩托车到镇卫生院进行采集核酸后,未遵守“5天居家健康监测+2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出入公共场所购物并长时间逗留,其行为已违反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目前,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村(
社区)报备行程、核酸检测,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碳票”变“钞票”,公益诉讼助推8768株碳汇成功交易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