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省外返黔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黔东南一男子被处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11-30 15:48:15  来源:贵州省从江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9日,警方依法处罚一起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案件。
 
  11月23日,吴某某(男,贵州省从江县贯洞镇样洞村人)从省外返回从江县贯洞镇,在做完“落地检”之后,便返回样洞村一组家中,在家进行居家健康监测。11月25日上午,吴某某驾驶摩托车到镇卫生院进行采集核酸后,未遵守“5天居家健康监测+2天自我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出入公共场所购物并长时间逗留,其行为已违反国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的二十条措施》相关规定。目前,吴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请广大人民群众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村(社区)报备行程、核酸检测,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碳票”变“钞票”,公益诉讼助推8768株碳汇成功交易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