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8月3日上午,锦屏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放生1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学名褐林鸮。
大同乡曾家寨村民杨女士受儿子曾某某再三嘱托将一只猫头鹰幼崽送到锦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手中,诚肯地说:这只猫头鹰是国家保护的动物,我们不能让它受到任何伤害,把它交给你们,我们放心。
随后锦屏县森林公安局联系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于当日上午由县林业局安排人员专程将猫头鹰送往雷公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救助放养。
据了解,两个月前,杨女士儿子曾某某在卦治村修建道路时在工地的森林树下发现了一只毛茸茸十分可爱的猫头鹰幼崽,见周围都没有看见它的巢穴,如不救它定会死去,曾某某毫不犹豫地将它带回家中,经过精心喂养,弱稚的猫头鹰会发出声音,能够自己选食,还扑腾着翅膀跃跃欲试飞向天空。曾某某因工地繁忙,就再三拜托其母亲一定要将这只猫头鹰亲手送交到森林公安局去,让它回到大自然。
据悉,这是该局今年以来第三次接收到群众主动送来求助放养野生动物的生动案例。充分体现了锦屏县森林公安局始终牢记生态安全职责,牢记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使命,在森林执法中进一步延伸防范工作,把法律宣传的触角伸到林区农户家中,到城镇餐桌,把法律威慑的力量震动到林区农群众思想的有效工作。(石福涛 龙兴凤)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