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19时34分,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值班室接指挥中心转警称:“在余安高速公路10公里加200米(小地名:施秉县牛大场镇张家院)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请立即出警处置”。接警后,高速二大队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民警达到现场做好安全防护后,发现一辆贵A牌照的红色铃木车横向停驶一座桥梁的行车道与快车道的分界线上,车头朝快车道,车尾朝行车道,整个车头严重损坏,驾驶室和副驾驶室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在车头正前方的桥梁左侧防撞挡墙上,有一处明显的碰撞痕迹。现场民警在勘查完现场后分析:该车应该是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不当,车辆失控后甩尾,造成车辆横向行驶后车头碰撞桥梁防撞挡墙后被弹回道路中间停驶。
经现场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饶某得知,她夫妻二人应朋友之邀从贵阳驾车前往黄平游玩,在途经事发地时,突然发现道路上有一棵类似于水管一样的障碍物,她立即采取紧急自动后打方向想避开障碍物,哪知车辆就失去控制,然后就撞到桥梁的防撞挡墙上了,幸运的是夫妻二人都系了安全带,并没有人员受伤。
而现场民警也在事故现场后方50米的应车道上发现了这次事故的罪魁祸首,一条长3米左右、直径在5厘米的橡胶水管。民警立即把其清理出高速公路。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路遇障碍物时,首先应双手紧握方向盘,避免在碰撞障碍物时方向失控;其次是采取连续性的制动措施(点刹),严禁一脚刹车踩到底,避免采取紧急制动时车辆失控;最后在车辆速度减下来后,观察后方车辆车前,然后在打方向绕过车,如果实在绕不过去,在做到减速和紧握方向盘的同时,宁愿选择前车头和障碍物接触,受损的仅是保险杆以及车头发动机,而不至于威胁到生命安全。孰轻孰重一定要分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车子坏了可以修。(廖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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