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民生连线

热搜: 黔东南人口 凯里的士 阿幼朵 苗乡侗寨

县市直达: 凯里 丹寨 麻江 黄平 施秉 镇远 岑巩 三穗 天柱 锦屏 黎平 从江 榕江 雷山 台江 剑河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连线新闻 > 焦点关注 > 正文

9个月 8场官司 残疾人维权获赔上万
作者:发表于:2014-04-10 14:57:11 来源:成都商报 』
残疾人起诉欢乐谷案昨日开庭

今年1月16日,47岁的残疾人士夏先生在妻子陪护下前往成都欢乐谷旅游,检票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在陪护人员陪同下才能入园,而且陪护人员需单独买票(成都商报4月6日曾作报道)。随后双方发生纠纷。1月20日,夏先生和妻子邱女士分别以欢乐谷侵犯了人格权和陪护权为由,向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住宿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元。昨日,此案在成都金牛法院金泉法庭公开开庭。

庭审现场,双方就是否存在侵权事实、是否应当对陪护免费等问题展开了调查和辩论。庭审中,原告夏先生多次表示,自己长期从事残障人士维权工作,并且都获得了相应赔偿,希望被告成都欢乐谷能依法对残疾人及陪护人员实行免费。

当事人说

我不仅为自己维权

也是为残疾人维权

“我较真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残疾人依法享受法律规定的优待政策。”昨日,夏先生表示,他不仅为自己维权,也是为残疾人维权,他希望自己“维权斗士”的身份得到社会认可。

事实上,起诉欢乐谷已是夏先生自去年7月以来提起的第8起诉讼。夏先生表示,自己多次在旅游和乘公共交通时被要求买票、或要求陪护人员买票,这与《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相违背,于是,他选择了将其一一告上法庭。

第1场诉讼

夏先生提起的第一起诉讼是针对攀枝花公交公司。夏先生自称获得1万元赔偿,但攀枝花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予以否认。成都商报记者在一份由攀枝花东区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协议中确认,夏先生获得2000元精神抚慰金。

据调解书记载,2013年7月2日,夏先生诉称,自己乘坐攀枝花公交公司旗下4路公交车时,向驾驶员表明自己是重度残疾人,申请免票。但驾驶员不予认可,要求夏先生投币买票。夏先生将该公交公司起诉至法院,后经调解结案。

攀枝花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赵女士表示,公交公司依法对残障人士实行免费,但需凭残疾证办理爱心卡,而夏先生拒不办理。“我们认为他涉嫌敲诈勒索,仗着自己是残疾人无理取闹。”赵女士说。

第2场诉讼

2013年9月,夏先生夫妇前往眉山青神神木园游览,进入神木馆前,被告知需要买票,夏先生向工作人员出示了残疾证,并将随身携带的法律条文提供给对方,仍遭拒绝。一怒之下,夏先生将神木园景区起诉至法院。后在法院和当地旅游部门协调下,夏先生获得8000元赔偿。

“这完全是敲诈勒索。”神木园景区负责人郭先生表示,神木园属于商业性景区,收费项目没有对残疾人实行优惠。“完全出于息事宁人才花了这笔费用。”

第3场诉讼

2013年10月,夏先生前往武侯祠博物馆游览时,由妻子邱女士陪护入内。“过了20分钟,夏先生称爱人不舒服,又要让儿子进去陪护。”武侯祠博物馆办公室涂主任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随后,夏先生将此事投诉至武侯区旅游执法大队,并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夏先生最终获得5000元费用。

武侯祠博物馆票务人员表示,自从发生这次纠纷后,武侯祠博物馆只要见到夏先生,都会让其及陪护免费入园,而且景区还复印了他的身份证放在门口,以提醒工作人员对他放行。

第4~5场诉讼

2014年1月,夏先生夫妇到都江堰,准备乘公交前往景区。“我掏出残疾证向司机示意,径直往后车厢走。没想到司机不认,执意要求投币。”夏先生投诉到公交公司及其主管部门,均未获得满意答复,于是向法院起诉,最终获得1000元赔偿。

期间,夏先生夫妇前往都江堰景区游览,被景区告知陪护需要购票。交涉不成,夏先生边向都江堰旅游局投诉,边准备起诉。后经都江堰旅游局调解,都江堰景区赔偿夏先生4000元。

第6~7场诉讼

今年2月8日,夏先生又在乐山市中区法院起诉乐山市旅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据夏先生介绍,去年11月23日,他与妻子搭乘乐山市13路公交车时,司机要求夏先生及妻子买票,后发生纠纷。夏先生投了2元公交车费后,将该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2.78万元。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对此,乐山市旅游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认为,夏先生乘坐公交时精神状况与残疾证所描述情况不一致,怀疑其证件有瑕疵,对于其诉讼请求不予认可。

此外,今年1月16日,夏先生夫妇在双流搭乘3A路公交车时,因司机要求夏先生投币买票发生纠纷。夏先生随后对承运方双流第一运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后经庭外调解,承运方向夏先生书面道歉,并赔偿1000元。

起诉:攀枝花公交公司

理由:乘公交申请免票被拒

结果:夏自称获1万元赔偿,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否认

起诉:青神神木园景区

理由:进入景点前被要求买票

结果:获赔8000元

起诉:武侯祠博物馆

理由:游览中途换陪护起纠纷

结果:获得5000元

起诉:都江堰公交公司

理由:乘公交被要求投币

结果:获赔1000元

起诉:都江堰景区

理由:陪护被要求购票

结果:获赔4000元

起诉:乐山公交公司

理由:公交司机要求其买票

结果:仍在审理中

起诉:双流公交公司

理由:公交司机要求其买票

结果:获赔1000元

起诉:成都欢乐谷

理由:陪护被要求买票

结果:昨日开庭

对夏先生的维权行为,也有人质疑是“敲诈”

律师观点

把握好度

依法维权

夏先生夫妇的法律援助律师宋国放表示,如果能有更多的残疾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侵犯残疾人权益的事件自然也会越来越少。

不过,对于夏先生的行为,有部分被告单位认为,夏先生涉嫌敲诈勒索,仗着自己是残疾人无理取闹。

“只要法律有明确规定,社会主体就应当依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庆表示,不管是残疾人还是健康公民,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有权进行维护,只要是合法维权,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以此为由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也可能触犯刑法,希望残疾人朋友把握好尺度,依法维权。(周茂梅 王英占 摄影报道)

[收藏] 责任编辑:

上一篇 :工厂清盘结业 工人为补偿集体维权

下一篇 :公立医院4月1日起实行药品零差率 舆论:切莫“二次转嫁”

相关阅读

维权参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