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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七化”加强学生营养午餐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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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16 09:32:50  来源: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午餐管理工作,镇远县从七个方面加强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孩子身上,切实为义务阶段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营养午餐。

  中小学食堂建设标准化。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逐步推进学生食堂建设标准化,力争2013年底达到《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和餐饮服务许可等有关规定;学校食堂按照公益性、零利润原则实行自办自管;食堂工勤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比例达到1:100以上,就餐学生人数低于100人的村点校至少配备1名工勤人员。

  配餐食谱科学化。根据《农村学生膳食营养指导手册》,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每周配餐食谱,做到学生营养午餐至少四套菜谱,一周一换,每餐至少“两菜一汤”。同时在落实3元供餐标准的基础上,本着主动、自愿原则,采取“家庭负担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等方式提高膳食标准,确保寄宿生一日三餐、米饭管饱、有肉有油。

  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各学校成立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和教育、卫生、食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专业人士人员组成的膳食监管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和监督。

  大宗食材供应统一化。从2013年起,县人民政府对粮、油、蛋、肉等大宗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对非统一采购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价格,及时予以公开,切实降低采购成本,确保为学生提供“安全、价廉、优质”的食品。

  工作机制长效化。根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制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各环节操作规范、运行有序。

  伙食经费监管透明化。建立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实现伙食资金跟人走;各校补贴资金实行报账制,补贴款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防止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责任分工明细化。成立以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组长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共同推进营养餐工作实施。

责任编辑:唐旭【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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