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游客程先生昨日遇上了倒霉事:一把铁制老虎钳从天而降,砸中其头顶,使他头破血流。不能随便乱扔东西,这样的道理连3岁娃娃都清楚,更何况是铁钳这样的东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愿高空抛物者明白这一点。
昨日下午2点,南京游客程先生躺在成都西区医院的病床上。他被一把天降铁钳砸伤的头部,依旧血迹斑斑。
昨日中午1点,程先生和妻子走到金牛区金鱼路72号小区外时,一把约10厘米长的铁制老虎钳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砸中程先生头顶。
这个天降异物,将程先生当场砸晕,并致其头顶穿孔,血流如注。但天降老虎钳的小区居民,一边谴责随意高空抛物的人,一边极力申明不是自己丢的。目前抚琴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
回忆
听到一声闷响 他被异物砸晕
昨日下午2点,程先生躺在成都西区医院的病床上。此时他被老虎钳砸伤的头顶已经包扎,但头顶上凝固的暗红血块和红得发黑的淤血依然非常醒目。
“我和妻子第一次来成都,谁知遇上这飞来横祸。”程先生回忆说,昨日中午1点,他和妻子路过金牛区金鱼路72号小区附近时,突然头上传来“当”的一声闷响,与此同时,他感觉头部被什么物体重击了一下。
“我用手一摸,全是血。”程先生说,还没来得及想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听到妻子的惊呼时,自己已经晕了过去。
过了大约20分钟,程先生的意识渐渐恢复,而此时,接到群众报警的医护人员和民警已经赶到现场。满头是血的程先生,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目击
幸亏雨棚缓冲 否则后果难料
事发时,小区居民曾先生正在路边买烟,目击了全过程。他说自己先听到“哐当”一声,随后就看到人行道上倒了个看上去40来岁的男子。曾先生不放心,赶紧跑上前查看。
此时,伤者头部有血,昏迷不醒。其身旁还有一把约10厘米长的铁制老虎钳,正是将程先生砸晕的“凶器”。因事发突然,程先生的妻子在一旁急得有些手足无措。
指着被砸出一个洞的2楼雨棚,曾先生说,“万幸的是老虎钳掉下来时被雨棚挡了一下,如果没有雨棚缓冲,不敢想象程先生会伤得多严重。”
事后,程先生经医生检查,暂未发现有脑震荡迹象。但值班医生表示,他仍需静养观察三四天,“本来准备今晚就回南京,现在只有将返程时间推迟。”程先生说。
问责
挨家挨户询问 无人承认乱扔
据程先生回忆,老虎钳应该是从单元楼3楼以上楼层扔下来的,因为雨棚在2楼。当天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询问了小区单元的多位住户,但居民们都否认老虎钳是从自家丢出的。
居民楼4楼一位女士表示,事发时她和女儿在家,“作为母亲,我时常提醒女儿,朝屋外丢纸都不行,更不可能扔这种会伤人的东西。”
据了解,事发后,接到市民报警的抚琴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陪着程先生的妻子逐楼逐户进行询问,但该楼居民都矢口否认高空抛物的行为。无奈之下,民警只有将程先生先送至医院救治,同时带走了伤人“凶器”。
小区居民说,事发后小区物管已挨家挨户询问情况,并作出提醒。
律师说法
找不到加害者 或整栋楼业主担责
对于这场飞来横祸,程先生说,自己并非想要经济赔偿,但希望肇事者能够站出来,当面向他道歉。
律师邢连超表示,《侵权责任法》明文规定,对高空坠物导致意外伤害的民事案件,如果能找到投掷物品的加害者,由加害者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找不到加害者,则由该栋居民楼可能加害的业主(即3楼及以上住户),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何时休
2010年4月22日,川师北大门附近某工地,一名小伙不幸被高空坠物砸中,导致全身多处骨折。
2011年7月9日,成都茶店子东街69号附近,市民叶丽(化名)被一把从4楼扔下来的刀刺伤小腿。
2011年8月15日,成都市民小陈骑电瓶车经过锦阳商厦时,被从天而降的一个陶瓷水杯砸中,导致右半身瘫痪。
2011年8月28日,成都青羊区草堂北路6号,一把菜刀从天而降,落到临街店铺门前,幸未砸伤路人。
2013年3月21日,成都五福桥社区澳龙名城小区,一只小贵宾犬被人从楼上丢下,砸坏一辆私家车挡风玻璃。
扔的是钳子 丢掉的是良心
高空抛物伤人,近年来屡屡发生。抛的东西五花八门:有纸片、果壳、茶杯,甚至菜刀和宠物犬。扔东西的原因也千奇百怪,有的是因心情不好,也有夫妻吵架引发,更有随手丢着玩。
但这些随意向窗外丢东西的人应该清楚,他们扔出去的也许只是把“钳子”,丢掉的却是良心。
高空抛物伤人因难以找到加害方,导致伤者索赔难。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除加强法律处罚外,小区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素质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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