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讯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将逐步实现跨省医疗费异地即时结算,并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者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居民看病个人支出比例将下降到30%以下。
根据方案,未来四年山东省基本医保覆盖面将继续扩大,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将稳定在97%以上。2015年,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24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上和15万元以上。
方案表示,将制定出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指导意见,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此外,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做好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的衔接,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提高大病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