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转变全县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提升干部形象,镇远县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四要十不准”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宣传,确保干部职工领会到位。该县电视台、镇远门户网站、镇远报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将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的《关于重申“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积极进行宣传。同时,县纪委制作“四要十不准”卡片,分发到全县干部职工手中,做到认真学习,加强领会,时刻提醒。二是加强警示,确保规定深入到位。将省委、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情况的通报》文件全文转发到各部门,要求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三是加强督查,确保规定落实到位。该县委、县政府成立督查组,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调研与督导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长期监督检查。对查实的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此切实整治庸、懒、散、慢、拖等机关作风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公开,确保监督范围到位。进一步拓宽对全县干部职工作风问题的监督渠道,设立并公开了举报电话,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向县纪委进行举报。
通过多措施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有力的促进了该县机关作风建设向纵深方向迈进,有效激发了全县干部职工投入小康建设的自觉性。(杨双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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