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12月17日,黔东南州长李飞跃主持召开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州林业局“关于审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的请示”等事项。
黔东南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冯仕文,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副州长张仕福,州委常委、副州长赵至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玉凤,副州长孙登峰,州政协副主席刘正华,州委副巡视员杨尤光,刘太安,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吴明及州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森林在我州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州良好的自然生态是实施“生态立州、旅游活州”战略和大力发展各项产业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森林火灾隐患也急剧增多,野外火源防控难度大、应急处置能力薄弱等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显现,对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任务日趋艰巨。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将在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李飞跃在会上进一步指明了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指出: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的基础上,要有自己的特色。要把今年我州在防火安全上,好的经验,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吸纳进来,进一步修改完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草案)》的内容,使其更加符合我州实际。
会上,与会人员经过讨论研究,原则通过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草案)》,并将按程序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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