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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法院:男子8次犯罪入狱仍不悔改,如今51岁再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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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5 12:31:24  来源:岑巩县人民法院  

  近日,岑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该被告人系一51岁男子,1次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7次因盗窃罪被判刑,累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4个月,如今再次因盗窃被判!
 
基本案情
 
  被告人官某某从贵州省福泉市乘车至镇远县羊坪镇街上,随后窜至岑巩县农贸市场,看见被害人唐女士抱着孩子在摊位前买货物,其衣服口袋放有手机。于是被告人官某某便将该手机盗走,偷盗行为被发现后,将手机丢弃逃离。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500元。
 
法院审理
 
  被告人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官某某曾因盗窃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判决:
 
  被告人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提醒
 
在他50多年的人生中
 
三分之一的时光都在
 
牢狱中度过
 
成年后与家人相见
 
更多的是监狱的探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是自己的,莫要伸手
 
触犯法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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