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新增1例阳性!轨迹涉及高铁站、银行、副食店等......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11-09 15:34:21  来源:中国侗族大歌之乡从江  

  广大市民朋友:
 
  11月8日,我县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系省外返乡人员。为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寻人通告如下:
 
  一、有以下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我县疫情防控社防办及居住地所在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并按照乡镇(街道)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主动向核酸检测点工作人员告知活动轨迹。已离开我县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社防办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一)2022年11月08日11:30杨某某在从江高铁站下车,并在高铁实行落地检,11:40乘坐1号车(车牌:贵H26198,车内乘客8人)从洛香往从江,于12:30分在星港超市对面公交站台下车。
 
  (二)2022年11月08日12:30至13:05时,杨某某在星港超市门前公交站台候车,13:05时乘坐3路公交车(贵H08116D)到銮里下车,在銮里农商行营业厅办理银行卡升级业务。结束后,于13:52时在銮里风情园副食店购买矿泉水。
 
  (三)2022年11月08日13:59时,杨某某从銮里乘坐从江3路公交车(贵HU1388)至高增乡银良村公交车站台于14:05时下车,14:05至14:30时在高增乡银良村美德路口休息。
 
  二、有以上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和向乡镇(街道)报告,并在家等待医务人员上门核酸检测。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加强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因未及时报备或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从江县社防组电话:0855-6411755
 
  从江县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上一篇:男子混淆黑白,为某领导洗钱获刑!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