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6日,榕江法院立案受理了天津某公司与李某、吴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25个系列案件,案件总标的420080元,涉及农民工26人。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龙家勇考虑到春节将至,该系列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必须及时、妥善地处理,了解案情后便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人数多、争议大,调解现场争吵不断,第一次调解未果。随后,法官要求农民工推选出诉讼代表人再次进行调解,经过三天连续不断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工资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25%(当庭兑现),第二期支付75%。
结案后,法官多次督促天津某公司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案款,并告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法律后果。2021年2月2日(农历腊月二十一日),天津某公司拿着315060元的现金到榕江县人民法院兑现。在和谐的气氛中,天津某公司将第二期案款315060元当场兑现给农民工,至此,该系列案总金额420080元全部兑现完毕。(龙家勇、方漫、韦永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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