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叫潘显峰,出生于1995年2月,于是民警立即查询了该驾驶员的信息,确定该男子未取得驾驶证,系无证驾驶。坐在副驾驶的是该男子女朋友,其女朋友是黔东南州榕江县人,眼看就要到中秋节了,女朋友要回家过节,由于好面子,想讨好女朋友,于是从朋友那里借了这辆丰田轿车来送女朋友回家。
由于特别爱面子,借车送女友回家不料途中被查出无证驾驶,驾驶机动车本该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但青年男子潘显峰为充面子,竟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借来的机动车。不守法规的结果,当然受到严厉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五中队依法对潘显峰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杨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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