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反垄断不存在“排外”情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8月18日在商务部举行的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开展调查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查处垄断行为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中国,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触犯了法律都应受到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透露,反垄断法实施6年来,接受反垄断调查的企业既有中国本国企业,也有外国企业,并非只针对外国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所有企业一律平等,不存在“排外”的情况。
另外,沈丹阳还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意见,政策效应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逐步显现。预计下半年,我国服务贸易仍将延续平稳较快增长的态势,服务出口和进口增速仍将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预计全年服务进出口总额可能会超过6000亿美元。(记者庞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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