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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村民修围墙猝死 家属:房主一分钱没赔
作者:发表于:2014-06-24 11:10:28 来源:海南特区报 』

澄迈大丰镇荣物村村民王某东在帮同村村民修围墙时意外猝死,昨日,他的儿子向记者反映,父亲已经去世10天了,村民王某成一分钱也没有赔偿。昨日,记者联系上王某成,王某成称,王某东猝死是他自己身体的原因,他没有赔偿责任。

“死者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还有一个3岁大的孩子,我觉得太可怜了。”近日,荣物村的村民小招(化名)向记者反映,他们村有一位50岁左右的男子王某东,在帮另一位村民王某成修围墙时猝死,至今王某成一分钱没有赔偿。死者最小的一个儿子才3岁多,由妻子在家带。“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这家人挺可怜的,我觉得应该有个说法。”小招对记者说。

记者随后向王某东的儿子王富核实这一情况。“出事那天我和弟弟都在海口,我们赶回村里都没有跟爸爸说上最后一句话。”王富告诉记者,6月12日下午,他在海口接到家里人打来的电话,称父亲在村里帮别人修围墙时身体不舒服,快不行了。他和弟弟马上乘车往家里赶。

“打了120,救护车快1个小时才到,村卫生室先给父亲打了吊瓶抢救,但还是无济于事。”王富说,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父亲去世让他们全家都陷入了悲伤和无助中。一起和父亲在工地帮人修围墙的大伯去问过房主,但房主称这不是他的责任,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记者问王富,王某东平时是否有什么疾病,王富称身体很好,没什么病。

据介绍,房主王某成刚盖了一栋楼房,正在给新房修建围墙。通过死者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昨日联系上了王某成。“他这个事(指王某东的死)不是我的责任。”王某成说,王某东猝死时是在平地上干活,没有摔倒,也没有什么东西砸到他,他的猝死是因为他身体有问题,与自己无关。

对此,律师事务所的张恒洪律师指出,房主修围墙,请来建筑工和小工干几天活,是属于雇佣关系或者说劳务关系,不是正式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一般无法认定工伤。但即使是劳务关系,如果能确定被雇佣者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突然死亡,依据《侵权责任法》,用工一方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在具体的法律责任认定中,死者死因的法医鉴定起着较为关键的作用。(记者 罗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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