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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我州22名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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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31 10:08:4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12月27日上午9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省委会议室,各市州及各县市设立了分会场。

  会议对11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67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黔东南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等17个单位获“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胡剑堂等22人获“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省委书记赵克志、省政协主席王富玉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敏尔主持。

  黔东南州委书记李飞跃、州人民政府州长廖飞领导在州分会场前排就座,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在讲话中指出:贵州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各省区少数民族人口中居第四位,小康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应当进一步加快发展,发展是改变贵州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落后面貌的基本途径,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对于凝聚人心、鼓足干劲、加速发展有着重要积极的作用,因此,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中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和加强实效性是关键。

  省委书记赵克志同志在讲话中回顾了自国发二号文件下发以来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绩,同时也对下一步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强调,民族工作要有新进步、新发展、新成效,要把加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范围,促进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做好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园区,打造500个民族文化特色村寨,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旅游景平区和路网建设,加大民族工作四项教育、逐步加大对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六进”活动。(汤蛟)

责任编辑:杨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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