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民生连线

热搜: 黔东南人口 凯里的士 阿幼朵 苗乡侗寨

县市直达: 凯里 丹寨 麻江 黄平 施秉 镇远 岑巩 三穗 天柱 锦屏 黎平 从江 榕江 雷山 台江 剑河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连线新闻 > 焦点关注 > 正文

醉驾男子被垃圾桶夺命 法院判环卫部门赔10余万元
作者:发表于:2013-10-10 17:48:08 来源:人民网 』

  原标题:醉驾男子被垃圾桶夺命 法院判环卫部门赔10余万元

  记者从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广西一名男子深夜醉酒驾车,与一只“占道”垃圾桶相撞当场死亡,法院近日审理判定环卫部门负一定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多元。

  据桂平市人民法院介绍,2012年7月14日晚11时左右,家住桂平市区的黄某某驾驶一辆轻便两轮摩托车由糖厂往运管所方向行驶,到糖厂路中段时,黄某某驾车与占道停放在马路上的底面边长约2米、高约1.14米的铁制垃圾方桶发生碰撞,黄某某当场死亡。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在道路上存放垃圾方桶,从而造成黄某某开车碰撞死亡的后果,其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受害人醉酒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邹婷玉)


[收藏] 责任编辑:

上一篇 :窃贼一夜偷448块井盖 当废铁卖不到1000元

下一篇 :老太哭诉养儿不防老求照顾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相关阅读

维权参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