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夫妻吵架比赛烧钱10万 丈夫事后心疼杀妻埋尸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10-31 10:07:51  来源:荆楚网  


  保康县马良镇一对夫妻因琐事吵架后,妻子孙某烧钱泄愤,丈夫陈昌宝不仅不加阻拦,反而跟她对着烧。很快,两人将多年积攒的10万元现金烧成灰烬。事后,陈昌宝心疼钱财,杀妻埋尸,为掩人耳目,高调报警,称妻子失踪且家中10万元现金下落不明。

  近日,陈昌宝被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被移送监狱服刑。夫妻比赛烧钱,丈夫怒而杀妻,荒唐而悲惨的故事让人扼腕叹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朴实的农民对妻子痛下杀手?

  丈夫报警称妻子失踪

  去年3月18日上午7时30分,一男子早早地来到马良镇派出所。“警察同志,我老婆失踪了!我要报警!”该男子喘着粗气说。该男子名叫陈昌宝,年龄45岁左右,是马良镇扁洞河村人。

  陈昌宝说,妻子孙某3月13日离家出走,家里10万元现金下落不明。他多方联系亲戚、朋友,均没有音信。

  一个大活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警方向全县印发协查通报,并在周边各乡镇查找,结果让人失望。

  调查走访期间,孙某的弟弟同民警闲聊时反映,姐夫陈昌宝和姐姐孙某近年来关系恶化,吵架、打架时有发生,姐姐曾多次跑回娘家。有一次,姐夫醉酒后与姐姐发生纠纷,曾扬言要灭掉姐姐。

  醉酒说话自不必当真,更何况是夫妻?但这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了警方注意。民警悄悄将侦破方向转移到陈昌宝身上来。

  异常短信揪出杀妻丈夫

  就在民警围绕陈昌宝查找线索时,8月26日,孙某的弟弟收到了一条奇怪的短信。

  短信称“弟弟,我在深圳打工,过得很好,你们不用找我了。”由此,弟弟及家人便相信,孙某远赴广东打工了。

  细心的民警查看短信发现,这条短信字词句没有任何差错。而孙某失踪前发出的短信,句与句间没有间隔,且还有错别字。更奇怪的是,警方每次找陈昌宝谈完话,家人就会收到“孙某”发来的短信。

  8月24日至31日,其弟弟、弟媳共收到3条短信。“孙某”短信称,自己携带10万元现金准备外出,钱在车上被骗走,要到深圳挣钱弥补损失,并交待不要告诉丈夫陈昌宝。警方用技术手段侦查发现,发短信的就是陈昌宝。陈昌宝被抓后承认杀妻事实。

  琐事怄气闹剧变惨剧

  归案后,陈昌宝交代,去年7月起,妻子孙某听信他人传言,认为自己在外有“相好的”。他同孙某为此多次闹矛盾。

  今年3月12日晚,两人再次为琐事争吵,话题再次扯到“相好的”。“你最近为啥老往相好家跑,又干啥见不得人的事?贴了几个钱?老实交代!”孙某大声嚷嚷。“我没有相好的,你把钱管得死死的,我当过一分钱的家?倒是你今儿个要说清楚,这些年攒的钱哪去了,银行没存一分钱,是不是贴你娘家了!”陈昌宝指着孙某大声吼道。“我是贴娘家了,你想把我怎的?”孙某腾地起身掏出钥匙,打开抽屉捧出一大捆钞票摔在地上。“我今儿就把这10万块钱扔火里烧了,就当贴我娘家!”“有本事,你扔!”陈昌宝赌气说罢,孙某当真把钱扔进火堆。他见状不加阻拦,也烧起来,片刻间,10万元现金化为灰烬。

  次日,陈昌宝越想越心疼,两人为烧钱一事大打出手。这时,陈昌宝失去理智,挥起砍柴刀向孙某砍去。“不要杀我,我还能为你挣钱……”孙某没说完就倒在地上停止了呼吸。随后,陈昌宝将孙某扔进一洞沟内,掏出孙某的手机卡后用沙石将尸体掩埋。

  看守所内忆往事痛哭流涕

  近日,市中院一审认为,陈昌宝与受害人孙某本是夫妻关系,本应相互照顾相互谅解,但却因家庭琐事,残忍地将妻子杀害。陈昌宝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昌宝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4日,管教民警介绍,此案审理、宣判、执行期间,陈昌宝曾多次在看守所放声痛哭。陈昌宝曾哭诉并回忆,1986年,他在众多向孙某提亲者中胜出,并于当年完婚。婚后,两人相濡以沫,并通过养鸭慢慢富裕起来。

  2008年7月的一天,陈昌宝酒后回家见同村聋哑人在门外睡觉,一叠人民币裸露在外。陈昌宝见四周无人,就悄悄偷走4张。次日,陈昌宝被警方抓获后,因认错态度较好,被取保候审。一万块的保证金,有8000元是妻子孙某筹措借来的。事后,孙某鼓励陈昌宝重新做人,并发展养殖业。一年后,两人偿还外债后,才慢慢有了一笔积蓄。
 

责任编辑:tangyunfang【收藏】
上一篇:"奶茶MM"南京拍摄青奥短片 扎马尾甜美清纯(图)
下一篇:男子20万错存信用卡取现需缴2000 网友:银行是上帝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