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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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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26 09:26:49  来源:  


  8月22日下午,全州规模9万吨/年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会议在州人民政府六楼2号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邓剑丹同志主持。州停建煤矿复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凯里市、麻江县、天柱县分管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副县市长,县(市)工信(煤炭)局局长、安监局局长参会议。

  会上,学习了规模9万吨/年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凯里市、麻江县、天柱县人民政府汇报了本县市开展规模9万吨/年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情况。

  大会对加快推进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进行讨论研究。为确保复建验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具备条件的煤矿恢复建设,会议上对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市)预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对申请恢复建设煤矿进行整改技术指导工作力度,帮助煤矿企业逐条完善整改措施,通过复建验收恢复建设。二是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对停建煤矿的预验收工作要制定具体的预验收方案,并倒排预验收时间,提出具体预验收时限。要求麻江县于8月25日前完善相关上报手续,凯里市、天柱县于9月10日前要完成停建煤矿预验收工作,并形成预验收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确保9月20日前完成全州规模9万吨/年停建煤矿恢复建设申报工作。三是州停建煤矿复查验收工作组于8月底前要完成对麻江县已预验收通过的10家煤矿的复查验收工作,并形成复查报告提交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报省煤矿证照及相关事宜联合审批联席会议申请恢复建设。四是验收工作必须严格验收标准,按照“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全州规模9万吨/年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停建煤矿复建验收工作的县(市),州人民政府将启动约谈机制,对该县(市)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州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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