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全州已进入上坟、扫墓高峰期,传统的上坟祭祀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大隐患。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州林业局引起高度重视,并出台文件将严肃干部职工清明期间工作纪律,对违反的直接责任人或单位领导将给予纪律处分。清明期间,州林业局还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开展明查暗访,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查处。
一是带头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禁携带火源上山和从事上坟烧香、绕纸、点蜡烛、燃放烟花炮竹、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活动,带头文明祭祖,做到上坟不用火、祭祀不冒烟。凡因林业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在严格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林业干部职工的责任。
二是严禁利用公车、公款进行上坟祭祖活动。
三是严禁参与他人上坟用火,严禁“见烟不问”、“见火不管”、“发现违规用火不查”行为发生。
四是严禁利用上班时间参加上坟祭祖活动。
五是坚守岗位,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和应急准备,严禁擅离职守、脱位漏岗。清明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安排好足够的备勤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要随时做好待命准备,确保及时妥善处置清明期间发生的森林火灾。
六是保持通讯畅通,严禁关机停机,敷衍塞责。
七是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