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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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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4-01 08:59:12  来源: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3月30日上午,州长李飞跃主持召开第十三届州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传达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栗战书同志重要批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议纪要》通知精神,研究黔东南州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州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和挑战加大,特别是有些地方和部门群众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处理矿产资源开发、林权纠纷等方面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影响了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要求,今年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关键的一年,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胜利召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热点多、责任大、任务重。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切实维护和发展好当前来之不易的好局面。

  会议决定,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提高警惕,及时化解,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一是全州各级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组织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栗战书书记重要批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议纪要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要深入做好矛盾纠纷隐患及重点对象排查梳理,逐一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问题早发现、纠纷早解决、矛盾不上交。二是要迅速建立群体性事件的研判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月要认真排查梳理,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分管领导要实行“月研判”制度,及时调度、研判,切实解决影响我州维护社会稳定涉及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州突发事件领导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反应速度;四是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凡是涉及影响社会维稳、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项目,一律先停止施工,待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后,才能动工建设;五是要建立重点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危害当地社会稳定的各种情况,要认真研判、评估,尽可能防范、降低、消除危害社会稳定因素。六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畅通信息渠道,增强信息报送时效性。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工作,州级各部门必须要明确一名新闻发言人,准确、客观公布真相和处置情况,正确引导和掌控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冯仕文,副州长姜学东潘亮,州长助理刘太安,州政府秘书长邓锦光出席会议。州政协副主席熊赐新应邀出席会议。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信访局等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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