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好森林资源,黔东南州制定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近日,该条例提交该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
黔东南州森林覆盖率为62.78%,被称之为“森林之州”,森林资源居全省之首。鉴于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条款规定较为原则,没有明确乡(镇)、村以及有关部门的森林防火职责,在执行中存在一定困难的原因,黔东南州决定制定“本土化”的《森林防火条例》。
据悉,该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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