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讯 从10月5日开始,航空燃油附加费将再次调整,中短途旅客将受益。
这次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后,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费标准下调10元,降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则保持不变,仍为140元。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10月5日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退还差价。烟台莱山国际机场党工群工作部田南阳说道:“这次调整烟台机场出港的国内航线,800公里之内的航段,包括北京、南京、济南、沈阳、大连、锦州等,16周岁以下的儿童燃油附加费是减半的,2岁以下的婴儿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这次燃油附加费下调,依然与当前的煤油价格下调有关。田南阳介绍说:“国家发改委根据航空煤油的批发价格,随之下调,现在定价机制是每月一定,根据变动的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如果价格变动区间达到调价的窗口的话,那么下个月也会根据这个情况做出调整,也可能上调、也可能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