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民生连线- 求职招聘- 旅游- 房产- 酸汤社区- 吃喝玩乐- 黔港微博- 家园博客- 生活帮- 手机报- 团团赚- 专题

订阅
首页| 全州新闻| 时政要闻| 县市新闻| 专题新闻| 民生连线| 视听中心| 黔港图库| 投资黔东南| 招商引资网
首页 > 财经 > 银行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将继续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投稿QQ:449315
时间:2010-02-03 09:2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刘玉凤 记者1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年底执行到期,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后续政策,初步思路是在现行...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刘玉凤

记者1日从接近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将于今年年底执行到期,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后续政策,初步思路是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做适当调整,重点支持西部地区发展软件、集成电路和封装等行业。

据上述人士透露,国家税务总局的初步考虑是,在统一目录,适当调整适用范围的基础上,保留企业所得税15%的低税率政策;取消对新办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保留其他两项税收政策,即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免征耕地占用税,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而这一思路也已经得到了财政部税政司的认同。

值得注意的是,财税部门还考虑将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当中,而且优惠幅度还可能进一步加大。

(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北京基本养老金涨至2032元 特殊群体可再微涨
下一篇:中国银行正式取消首套房房贷利率7折优惠

相关新闻

分享到: 黔东南微博 QQ空间 新浪 腾讯 网易 搜狐 贴吧 谷歌 更多